後天就是9月30日,這是我國首個烈士紀念日。
  如果把時光回溯,就在今年的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明確每年9月30日為全國烈士紀念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這一決定,“將褒揚烈士的法律提升到最高層次,標示著褒揚烈士法律由低到高基本完備,紀念烈士作為一項國家制度安排確定下來。”
  對於烈士的紀念,用國家制度安排的方式確定下來,首先是對為國捐軀的烈士的紀念,而從一個國家和政府對烈士的態度,最能看出一個國家的價值觀和責任擔當。雖然目前我國政府制定有烈士褒揚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烈士紀念建築管理辦法等系列法律法規,但以國家制度安排的方式進行大規模的烈士紀念活動,這還是第一次,而國外在紀念為國犧牲的烈士方面制度安排相對完備:比如俄羅斯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紀念日,再比如美國的陣亡將士紀念日,軍方會組織現役軍人向陣亡將士致意,並吹響軍中熄燈號讓死難將士安息;英國是將11月11日定為榮軍紀念日,各地也會舉行國家紀念儀式。所以設立烈士紀念日,首要的意義必然是紀念先烈們的犧牲和奉獻,讓後人不忘這些為今天幸福生活而付出生命的英雄們。
  不用諱言,現在在一些地方,對於革命烈士的遺跡追尋和紀念已經逐漸被市場大潮的各種潮流給裹挾:烈士陵園裡搞房地產開發,紀念碑風吹雨淋,字跡斑駁,烈士陵墓荒草一片,深達人高……這些現象都說明一個問題:烈士的名字和精神在一些地方正在被遺忘,有些地方對於烈士的敬仰和他們後代的關心只是停留在了紙面和錶面,所以現在以國家制度安排的名義進行大規模的紀念,也是為了警醒社會各界,勿忘國恥,勿忘犧牲。
  除了紀念和提醒的祭祀內涵,設立烈士紀念日更是為了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為爭取一個和平發展的國內和國際環境做好最充足的思想準備。
  在和平年代,對於一直在非戰爭環境下長大的一代人,對於愛國主義這四個字的理解,更多的是從烈士的犧牲和國家對烈士家屬的照顧當中去體會。比如我們從很小的時候經常所見到的烈士遺屬以及軍人家裡牆壁上由民政部門印製的慰問年畫,雖然從形式到內容都很簡單,但是卻非常讓人感動,因為一張小小的年畫體現的是“國家並沒有忘記”的深沉內蘊,而這張小小的年畫背後包含的更多的是為國捐軀的光榮和不朽。
  如今,國家層面設立烈士紀念日,其作用也正如那一張小小的年畫,這個日子是用來提醒我們每一個人,國家是人民的國家,烈士的犧牲並沒有被這個國家和人民忘記,設立烈士紀念日,是一個民族用集體記憶來紀念烈士,更是用烈士的犧牲精神號召全體國民繼續在實現中國夢的道路上闊步前進。
  “烈士就是為了別人的生命而自願犧牲自己生命的人。自古以來,不少忠肝義膽的人為了正義,為了民族,為了國家,捨身取義,他們的義舉也永遠留存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這是百度詞條對烈士的定義,是的,流芳百世是紀念,也是弘揚,從最初的民間個體的悲情紀念到國家典制的恢弘莊嚴,烈士精神,必將隨著國家層面的弘揚,更加永垂不朽。(董斐)  (原標題:烈士紀念日:為了紀念和弘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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